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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申报

    关于征集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9-19 浏览量:

    各单位:

    为充分发挥研究成果对文化事业、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驱动、引领、示范作用,近期,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征集方向

    (一)重点

    1.黄河、大运河、齐长城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

    2.山东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研究

    3.文化数字化保护和利用研究

    4.智慧旅游发展研究

    (二)一般

    文化、旅游、文物研究

    二、申报条件

    (一)成果应当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;

    (二)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,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具有积极推进作用;

    (三)成果完成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,包括已出版的专著、编著,公开发表的论文,研究报告等;

    1.专著、编著,需提交封面、目录、版权页扫描件,著作原件及1500字内容摘要;

    2.论文,需提交期刊封面、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(非照片),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本(word版本或从知网、万方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);

    3.研究报告,需已完成鉴定结项,有鉴定结项证书复印件等。

    4.发展规划、政策文件、建设方案、操作指南、标准研究文本、工作总结等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;

    5.申报成果如有密级,必须按保密要求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;

    6.之前已经参与我厅组织的成果评选的项目不能申报。

    三、评选数量

    拟评选100项优秀研究成果,立项数量向重点类倾斜。

    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    1.申报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截止。

    2.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成果推荐工作,各直属单位、高等院校直接推荐申报。

    3.各单位重点成果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;一般成果推荐不超过6项。

    4.集体成果应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,厅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成员参与申请。


    各单位请于10月7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成果(一式6份,至少1份原件)、申报表(附件1)和汇总表(附件2)各1份报送至社科处(明理楼323),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[email protected]

    社科处联系人:于飞

    联系电话:3786179


    社会科学处

    2023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