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洲国产综合精品中文一区二区

项目申报

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 > 项目申报 > 正文

项目申报

    关于开展第十届(2023年度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6-07 浏览量:

    各单位:

   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交流、推广和应用,提高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质量和水平,提升科研服务中心工作效能,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十届(2023年度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范围

  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,我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就业创业、社会保障、人事人才、收入分配、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形成的论文、著作、调研报告、科研课题(项目)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。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、出版或结题时间为准。

    二、申报要求

    申报材料只须提交电子文档,以“成果类型+单位+成果名称+姓名”为文件名发送到社科处邮箱,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。材料清单如下:

    (一)申报成果

    所有申报成果均须提交全文Word版,同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:

    1.提交论文类成果,须提交期刊封面、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(PDF版,下同);

    2.提交著作类成果,须提交封面与目录扫描件、1500字内容简介,并提交著作原件一本(可邮寄,一般不退回);

    3.提交调研报告类成果,如有批示或采用证明,须一并提交;

    4.提交课题(项目)类成果,须提交立项证书(文件)及结项(鉴定)证书扫描件。

   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《第十届(2023年度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材料要求》(见附件1)。

    (二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

    请认真填写《第十届(2023年度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同时提交Word版及扫描件(带签字盖章)。

    (三)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

    申报成果须提交中国知网或万方出具的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,其中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%,调研报告、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5%,不符合查重比例要求的申报成果不予受理。

    三、评选组织及其他要求

    (一)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,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。组织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,对成果进行评选,设立一、二、三等奖,评选结果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。

    (二)申报者须遵守学术纪律,凡有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,已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通报批评,且5年内不得申报。

    (三)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,及时组织好本单位的成果报送工作,对申报资料的意识形态、真实性等严格审核把关。

    联系人:于飞    

    电 话:3786179

    邮 箱:[email protected]


    社会科学处

    2024年6月7日